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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 法院查封支付宝账户需要提交什么信息(七篇)

时间:2018-10-23 17: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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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 法院查封支付宝账户需要提交什么信息(七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一

买受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无产权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乡______路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其出售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合同签订日之后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乙方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和准建证,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交房之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房屋水通,电通,路通,并无任何质量问题。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10%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未按承诺规划建设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导致房屋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补偿款为乙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二

申请人:,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 法定代表人:,请求事项: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与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与在合肥市开中心签订了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合同约定,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x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要求,申请人同意在x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承诺在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在约定的x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x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与借款纠纷一案中,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支付剩余价款;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合肥*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有关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三

各位领导、同志:

大家好!

今年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继续本着“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在有限的条件下脚踏实地的克服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今年我队在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增强了队内服务意识,更好地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根本改善,特别是在树立良好文化稽查部门形象上,按照市委、市文化局开展整顿机关作风纪律内容的要求,在全队深入开展了一次机关整顿作风纪律活动,以此推动全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队思想认识和觉悟。首先于4月5号在队会议室召开了“深入开展机关整顿作风纪律”动员大会,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了开展整顿作风纪律的目的、内容和整改目标,统一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并于每个星期一上午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法,重点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们谈认识、写心得、讲体会,表决心,从而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全队上下在思想上、认识上紧跟时代脉搏,时时更新,主动破解影响队伍建设的难题,实现了全队的良性、健康发展。

2、是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全队工作效能和质量。在日常工作中为使此项工作不走过场采取了对干部职工普遍查、对稽查执法重点查、对内勤岗位集中查、对各科室工作随时查等方法,认真查找、严肃处理、切实解决了精神不振、作风松散、纪律松驰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队内还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12318,24小时开通等方式,使全队开展整顿作风纪律工作实现岗位有标准、工作有目标、成果有量化、作风有考核,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行政效能的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全队工作的优质高效运转。

3、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队服务素质和能力。在这次开展“整顿作风纪律”活动中,队内始终坚定不移地把政治思想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队内强调凡是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销假、工作期间打扑克、玩游戏、无故不上班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单位制定的执行“八个严禁”进行再学习再部署,深刻认识“八个严禁”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全队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八个严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执行八个严禁培养成一种习惯,从思想和行动上自觉遵守。同时,队内坚持把社会各界的满意度作为检验这次工作的根本标准,特别是通过开展“确保平安世博”、“保障平安校园”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到市场中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经营业主与人民群众意见与建议等方式,为稽查队加强机关整顿建设工作,提供了过硬的纪律作风保证。

(一)加大对音像、图书市场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

根据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开展迎世博“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要求,从4月2日至4月25日,我队重点对全市32家音像店、41家图书销售点、19家印刷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检查,拉开了今年“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战役的序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专项整顿之前,队内为使本次行动不走过场,于4月1日在单位召开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布置,将音像、图书、印刷企业三大市场具体分工划分到三个分队,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强调了“扫黄”“打非”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工作原则。会后,根据本次会议内容,制定下发了《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要求各旗县市(区)文化市场稽查队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从4月2日起,根据《方案》内容,我队首先重点对集宁区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为使此项工作得到更好完成,我队采取了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巡查,并由三个稽查分队交叉对各辖区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场所进行详细排查。发现有违规的经营场所,对业主给予了严厉警告,并现场开具证据保存清单,扣留其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做出了罚款、停业整顿、取缔等处罚。特别是在查缴政治性非法音像、出版物上,各个稽查分队都毫不放松的做为本次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除了到各类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场所检查外,还邀请集宁晚报记者重点对火车站、汽车站等人群密集的各大广场、商场内和地摊、游商中重点检查,查缴了一批非法音像、出版物,对情节严重的予以了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我队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的经营场所传达了自治区、市里有关“扫黄”“打非”工作精神,要求各印刷企业及图书、音像制品销售点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自觉站在“扫黄”“打非”的第一线。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近一个月。在此期间,我队执法人员还先后赴卓资县、兴和县、丰镇市、凉城县、察右前旗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在各地文化稽查部门的配合下,查缴了大批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和出版物。并与当地相关企业和销售点签定了“扫黄”“打非”安全生产责任书。此次专项行动,共查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25000余张(盘);图书1000余册(本);盗版教辅3500多册(本)。此次专项行动为我市音像、出版物、印刷企业市场营造了一个健康、平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认真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活动。

为巩固去年网络市场及娱乐场所项治理的成果,我队在今年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列为了本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并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积极探索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途径。

1、是对网吧及娱乐场所开展了专项治理。我队按照网络和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

首先,制订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行业规范,明确规定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并将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服务、登记、巡查及责任人职责等相关制度公示上墙,以便网吧和娱乐场所内的消费者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其次,定期不定期举办经营者培训、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座谈会等,教育和引导广大经营者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提升自身素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使经营者自身维护网络和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与此同时,还依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社会印发“致家长、学生一封信”,组织学生、教师、家长观看教育影片《网迷》等,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强化学校、家长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第三多角度增强宣传力度,全时段接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先后开展了五大系列宣传活动:配合市综治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召开各相关部门和业主座谈会开展宣传;举办“远离网瘾,健康成长”中小学巡讲报告会;利用“民心网”行风热线,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网吧和娱乐场所内统一设置“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系列公益广告,特别是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每月开展2次专题报道并接受主流媒体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多角度、持续性的宣传活动,反复向社会各界表明主管部门长期抓、求长效的坚强决心,始终保持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集中整治行动浓厚社会氛围。

第四对原在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和娱乐场所,全部实施搬迁和查封。对那些屡禁不止、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和娱乐场所,我队按规定都予以严厉查处。特别请广大群众参与网吧和娱乐场所监督管理。同时,在全市率先尝试了“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做法,聘请了老领导、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老战士对全市的网吧和娱乐场所经营场所进行义务巡查。

第五建立“净网先锋”网络监控平台,适时对全市网吧的营业情况实施终端监控,对全市226家网吧内的10000多台电脑主机箱安装了“净网先锋”管理软件。并指定专人对网吧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特别是对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以及不如实对上网人员进行登记、接纳未成年人的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实现了对全市在册网吧的实时全程监控,提高了监督效果。

2、是严格遏制非法出版物流向校园。除对在校园中或在学校周边的书店日常检查外,今年在春季还开展了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专项检查。在行动期间,我队采取了一检查、二核实、三暂扣、四教育、五追溯的步骤,重点对集宁区、丰镇市及铁路沿线的30余家中小学校进行了检查。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摊点50多家;查处非法出版物3000多册(本);非法盗版盗印校验辅材料8000多册(本);取缔游商地摊20余处。特别是对发现有重大案情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一定严惩。

3、是对毒害未成年人的色情表演进行了打击。今年为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上,我队除通过校园内外环境的整顿外,在中小学校平时休息日和高考期间,确保未成年人生活有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还先后重点对集宁区的40余家卡拉0k、酒吧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其中,查扣“十八摸的士高”、“泡妞的士高”等一批粗口歌。通过集中治理,有力地打击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活动。今后我队将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净化未成年人专项行动,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文化环境。由于工作突出,在今年呼和浩特市召开的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我队被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了第一届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到了表彰。

在今年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集中行动中,我队累计出动人员100多人次,车辆30多辆次;清理整顿网吧43家;电子游戏场所12家;各类歌舞娱乐场所23家;取缔黑网吧1家;查扣电脑主机箱25台;交换机7个,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开展“网吧”及娱乐场所市场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为充分展示我市政府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成果,扩大反盗维权的宣传效果,4月26日市委宣传部、市区两级文化局领导及两级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共计50多人,在集宁区中心广场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绿书签宣传日活动。宣传采取咨询、销毁、散发宣传资料、“万人拒绝盗版大签名”等相结合,先后向过往行人散发了《音像制品条例》等6种宣传材料近10000余份,为群众现场咨询51例。宣传活动结束后,全市集中查缴的15000余张盗版光盘、压缩碟片、800多册非法图书及口袋本,在集宁区霸王河销毁点进行了统一销毁,市电视台和报社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在平时日常管理中,我队始终把宣传报道工作放在首位,在每次比较大的检查行动中和日常学习工作中,都及时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有重要内容的,我队还向报社等宣传部门发表了信息及文章。截止目前,我队从1月10日开始共上报了队内工作简报10期,向报社发表报道4篇,较好的完成了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1、明年继续努力提高管理主体的实战能力。一是利用各种方法和机会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二是千方百计增加对文化市场管理的投入,配齐执法工具,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类专项整治集中行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法管理效率。

2、明年继续不断提高经营主题依法经营、文明经营的素质。我队将通过印发文字材料、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教育和指导,不断增强其社会意识、大局意识,促进其自觉主动的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3、明年通过实现文化综合执法,加强综合执法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按照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述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有关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号 判决(以下简称 号判决)项下 公司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号判决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指派 律师具体承办甲方委托事宜。

二、乙方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全权代理甲方参与执行工作,包括搜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与执行法院或有关部门沟通、督促执行法院及时委托相关机构对已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及拍卖变现、处理与执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

四、乙方承办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对方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本次委托代理方式为有条件的风险代理,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甲方按申请执行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费。

2、后期代理费用与乙方代理执行结果挂钩,甲方向乙方支付后期代理费标准为执行回款(非现金财产形式按当时评估价值计算)的%,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执行回款后的10日内,分期回款则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费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为承办本合同项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费、通讯费、打印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别约定事项:

乙方代理申请执行、处置查封房产、土地或其他财产需支付的执行受理费用及评估、拍卖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如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则担保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号判决执行终结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如有未尽事宜需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五

异议人:方××,女,汉族,xx年×月×日生,住xx市xx区××路××大街××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在申请执行人梁××与被执行人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 ,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即:位于xx市xx区xx街××大道×号×号房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位于xx市xx区xx街××大道××号××号房产。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方××与被执行人经济开发区××实业发展公司双方于20xx年4月12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其位于xx市xx区××大道×××号×××房的房屋出售给异议人,异议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5月8日,异议人已向被执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执行人也已将上述房屋的钥匙交给异议人,将该套房屋正式交付异议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x年8月24日

有关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六

异议申请人:,,。

被异议人(原申请执行人):。

被异议人(原被执行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

被异议人(原被执行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解除对异议申请人所有的位于a区9号楼至11号楼1﹟、7﹟、6﹟三处商服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执行()绥棱林执字第14-5号裁定书过程中,查封位于a区9号楼至11号楼1﹟、7﹟、6﹟三处商服,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该财产的查封和执行。 x年9月24日,异议人申请人与被异议人(原被执行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该合同约定:1、被异议人(原被执行人)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开发建设的a区9号楼至11号楼1﹟、7﹟、6﹟三处商服卖给异议申请人;2、三处商服总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壹仟陆佰柒拾玖元整,异议人已经将房款全部交齐;3、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房产部门已经登记备案。

异议人认为,异议人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前已经和被异议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的签订并没有损害国家或者他人的利益,是有效的合同。通过该合同,贵院查封的上述三处房产应当属于异议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贵院的查封行为侵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异议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请贵院予以审查。

此致

法院

异议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2、交房费票据复印件一份;

3、备案于房产处标识为异议人房屋的照片影印件一份;

4、证人证言一份;

5、物业费收费票据复印件一份;

6、异议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有关查封被执行人支付宝申请书七

申请人:曹,男,汉族,x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重庆市xx市胜利路48号,联系电话

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重庆市xx市人民法院缺席审理,作出(20xx)永民初字第号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20xx)永民执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20xx)永民执第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xx年,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申请人财产及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作出(20xx)永民初字第1683号审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从x年12月9日(原告称申请人借款时间)至20xx年10月19日(原告发催款通知书时间),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多年来一直在xx市胜利路08-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诉讼期间亦没有离开过。原告、法院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法院只凭借原告询问笔录中申请人下落不明一句话,就依此判决,有违法律的严谨、权威,明显轻率和不负责任。

三、申请人从没有向原告借款,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他人代理申请人向原告有借贷的行为。

申请人从法院复印了相关资料后,经过仔细辨认,申请人没有在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上签字,这些文书上的签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签署的,同时,申请人也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请人不应当承担任何还款的法律责任,原审法院作出申请人还款的判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款申请书、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借据等文书,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上述证据中本人签名系他人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借款时间是19xx年12月9日至19xx年12月7日,那么,申请人应当在20xx年12月7日前向申请人(即使不是申请人借款)进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原告直到20xx年10月19日向申请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在20xx年6月8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讼早过时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请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是错误的。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零xx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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