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办案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权利,提高司法公信力,9月2日,崇明检察院长兴检察室通过上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邀请了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安宁、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何友胜、上海科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员黄勇霖等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一起刑事在办案件公开听证,崇明公安分局、村委干部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参加听证会。
人民监督员阅卷
由于此案尚处于办理阶段,为防止案件信息泄露,在阅卷前,崇明检察院充分告知人民监督员保密规定、纪律规定,并签署保密协议。
检察官主导,开展公开听证
人民监督员阅看案件材料,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听证正式开始。检察官充分保障涉案当事人诉讼权益,合理分配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村委干部代表、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时间。
在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围绕案件发生的起因、过程、数额,法律适用情形,案件处理原因等充分发表意见。
闭门评议
人民监督员进行闭门评议并形成最终意见,通过评议,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处理发表意见,均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并对崇明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给予充分肯定。
人民监督员提意见建议
听证结束后,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3名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此次监督案件听证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对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宣传面,让社会更多地了解人民监督员的工作。
二是建议结合人民监督员职能,让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修复社会关系。
三是建议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的范围,结合当前的热点问题,以后可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崇明生态检察或环境公益诉讼办案活动。
接下来,崇明检察院将结合此次人民监督员的建议意见继续有效地履职,接受社会监督,为崇明的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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