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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白河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

时间:2020-07-03 03: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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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白河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

11月26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对李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宣告及送达活动。

该案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既是同村村民又是亲戚关系,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毁坏他人财物,严重妨害了他人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宁,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认罪认罚,年满75周岁以上,且系初犯,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以后不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为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广泛听取意见,体现司法公开透明。该院承办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当地的村干部,一同到距离县城20余公里的李某某家中,参与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开宣告和送达。宣告前,办案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全面地介绍了案情,并说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人民监督员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认为白河检察院对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正是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且考虑当事人年老行动不便,不顾天气寒冷,专程到当事人家中宣告不起诉决定并送达文书,化解矛盾,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这种主动接受监督、为群众着想的司法理念值得称赞,今后将积极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贡献。

作者:柴春爽

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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