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励费
根据长阳镇计生办工作安排,度散居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登记领取工作已开始,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于9月19日至10月12日,携相关材料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
一、散居独生子女费:
(一)、领取要求:
1.户籍在本社区(非农业户口);
2.一直没有工作单位;
3.已领取独生子女证且证件有效(未生二胎等);
4.子女未满18周岁。
(二)所需材料:
1. 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一式两份;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子女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
(一)领取要求:
1.户籍在本社区(非农业户口);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无正式退休单位;
4.从未领取过一次性奖励费的;
5.男方年满60周岁(1959年出生),女年满55周岁(1964年出生);并且男60周岁前、女55周岁前已将户口迁到本社区。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一式两份;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3.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退休证(社保所退休)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56521062
联系人:刘磊
联系地址:领峰四季园社区7号院北侧底商社区居委会
领峰四季37度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