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散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凡户籍在本社区,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无业父母(整体转居的不算),请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居委会进行登记,以便您领取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关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凡男方是1959年出生的(截止12月31日,年满60周岁),女方是1964年出生的(截止12月31日,年满55周岁),必须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口在本社区,非农业户口的必须是无正式退休单位或没有工作单位,一直没有领取过一次性奖励费的人员。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带好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到嘉州水郡南区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以便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
登记地点:嘉州水郡南区社区服务站
联系人:王秀梅
联系电话:81311491转803
注:登记时间为年9月16日起至年10月10日止,敬请相互转告。
嘉州水郡南区社区居委会 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