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提前离校接孩子申请书格式怎么写一
1、离校后按时到就业单位报到,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工作。
2、按时向学校提交顶岗实习报告册,对因未按时提交顶岗实习报告册给自己学业造成的不良后果,自愿承担责任。
3、本人保证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函、合同)真实有效,保证不擅自违约(如因个人原因违约,原单位提供的成绩无效),对因违约所引起的成绩问题责任由个人承担。
4、离校后工作单位一旦变动,必须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及班主任说明,并及时返校办理相关手续。
5、保证在20xx年6月1日前将《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表》及《人才需求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回学校。
6、办理完提前离校手续后及时离校。如未能及时离校须向学工办说明原因,若滞留校内则按旷课论处,且必须参加本学期各门课程的考核及毕业实习等。
7、经常主动和论文(实习)指导老师联系,按期提交毕业论文,并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
8、离校后个人安全责任完全自负。保证上下车小心、行走时远离车辆,住宿时不使用危险的取暖方式,工作中按规程操作,遇到矛盾纠纷保持理智不与人发生激烈冲突,总之保证远离危险。在校办理了保险的同学,如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应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学工办电话:xxxx)。
9、保证经常主动和班主任老师联系,主动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一旦联系方式发生变动,须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10、在毕业离校时,按期返校,积极配合学校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身份证号码:xx 个人电话:xxx 家庭详细地址:xxx 家庭电话:xxx 单位地址:xxx 单位固定联系电话:xxx
承诺人签名:xxx 家长签名:xxx(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最新提前离校接孩子申请书格式怎么写二
【案例】:
某日,a客户携带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找到笔者。a客户租赁b商务大厦约300平方米办公面积,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务大厦发来书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a客户向b商务大厦赔偿剩余租赁年限对应的房屋租金作为赔偿。a客户前来咨询的时候,已经从b商务大厦搬出,并且a此前租赁的场地已由b商务大厦租赁给他人。
按照合同的约定,a客户和b商务大厦对于合同提前解除的损失赔偿计算方式,确实是“合同解除后的剩余租赁年限所对应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后、剩余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赁期间的租金。这是一种典型的以“预期可得利益”计算解除合同损失赔偿的约定。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客户需要支付巨额赔偿。但是,这条约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虽然a客户违约在先,但目前b商务大厦在a客户违约行为发生后,已经收回了a客户承租的场地,并继续收取租金;如果让a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把还没有使用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b商务大厦,这就意味着b商务大厦因为a客户的违约行为,获得了在剩余租期内收取双倍租金的权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是合同法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像本案这样的约定是否能够获得法律的支持?a客户是否必须按照上述约定支付损害赔偿?笔者对此持否定态度,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合同法》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设计上看,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不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使合同双方当事人达到订约前的状态。这种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对于未来的权利不得提前实现。因为,在合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作为非违约方的救济途径并不仅限于“解除合同”一种,非违约方亦可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两种不同的选择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非违约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那么非违约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继续享受合同权利,获取合同利益。但是,如果非违约方选择了“解除合同”,则意味着非违约方自行终止了合同法律关系,在此前提下,无论是合同的违约方、还是非违约方,对于合同终止后剩余履行期间所对应的权利,都已无权享有,因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经终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获取未来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据。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后”的。
其次,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出发,在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后,也不应再支持非违约方对于预期可得利益的要求。非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初衷,多是为了重新与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关系、获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机会,这是利益博弈的结果,也是作为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自己做出的选择。如果允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在获得新的订立合同机会的同时,还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额外获取合同利益,这就意味着在同一合同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可以获取双份利益,这显然违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因此,从这一点而言,合同解除与预期利益损害赔偿是不应并存的。
二、合同双方的书面约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并不限制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对于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做出灵活约定。在本案所涉合同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已作出书面约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对抗上述书面约定?
合同可以“设权”,但这种权利的设置,应当以法律为准,不应突破法律的原则。诚然,《合同法》中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是否包含“预期可得利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来看,同时支持合同解除与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对于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方而言,显然是额外获得了利益,对于违约方而言是不公平的。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作为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其合同地位是相对弱势的;在发生欠付租金的情况后,出租方已收回租赁场地,且转租给他人。虽然出租人与承租人对于解除合同后的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有书面约定,但笔者认为,合同约定应当有法律基础作支撑。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约方因违约方行为获得了额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权利给予干预,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这是不违反法律与意思自治的关系的。
本案后经双方协商不成,b商务大厦向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损害赔偿人民币100万余元。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和解,最终以a客户支付人民币15万元赔偿调解结案。
为什么白纸黑字写下的合同条款不执行?难道合同白订了吗?在此要提醒大家,订立民事合同,确实鼓励合同双方进行相对自由的约定,但合同约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则,“签字画押”只是完成合同订立行为的方式,合同条款的法律后果,最终还是要由法律来评价。因此,并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约定在签字盖章后都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在签订大额商务合同时,预先对于合同条款进行设计,其实是非常必要的。
最新提前离校接孩子申请书格式怎么写三
尊敬的学院领导:
本人系xx专业xx班学生,应聘于xx,现因该单位需要,要求我在20xx年xx月xx日到单位报到,经家长同意,特向学院申请于20xx年xx月xx日离校,前往该单位提前离校实习,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实习期间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信守合同,给单位留下好印象。
2、实习期间遵纪守法,维护学院的形象,决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并且注意个人的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3、严格按照《毕业生离校实习学业辅修计划表》中的要求完成学业和有关毕业工作,并做到每半个月主动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素质导师或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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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