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有的家长以为上完户口就没用了,没有妥善保管,用到的时候才发现找不到了,有丢失的,有被盗的,还有火灾等的各种情况造成出生证明丧失。那么《出生医学证明》该如何补办呢?
补办流程
1.新生儿父母或本人书面申请;
2.新生儿父母或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儿户口本复印件(未落户者需要公安部门出具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
4.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1份(孩子户籍所在地公开发行市级以上报刊报纸上登载的遗失声明,须登记遗失声明至少15日后);
5.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复印件(分娩医院或提取);
6.原签发机构提供的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分娩医院病案室复印);
7.将以上资料交由汉滨区政务大厅(地址:汉滨区南环东路水景湾)办理。
温馨提示
1.《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人生第一证”,是用于户口登记、学籍登记、申报国籍、申请出国的重要证明,用途广泛,请务必妥善保管,终生保存,不得私自涂改、裁切等。
2.如果是以前在我院出生的孩子需要补办出生证明,因病历资料存放在江南院区库房,复印病历需要预约登记,请到病案室登记信息。
病案室电话:2111167
出生证明签发处电话:21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