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户籍在本小区(莘松三村、莘松八村、锦澳家园、莘沥路300弄)
2.持有上海市劳动手册
3.子女在.12.31以后出生
4.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申请所需材料:
(一)新增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申请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失业信息页)
5.申请人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必须为本人名字开户,否则无法申领)
(二)复审人员所需提供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2.申请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失业信息页)
4.申请人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必须为本人名字开户,否则无法申领)
备注:截止申领日期: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