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作为职工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如交通事故伤害等。职工经工伤鉴定,被认为构成工伤的,可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并地方的相关规定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在一起工伤死亡案件中,工亡劳动者的亲属根据规定享有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具体可包括如下内容: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
二、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针对的是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备注: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同时,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属全国统一标准。
附:特殊情形下的工亡补助金
当出现职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时,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在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