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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遗失 支票遗失证明范文

时间:2021-05-22 1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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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遗失 支票遗失证明范文

一名男子发现并退回了一张价值 460 万欧元的 Haribo 支票。他得到了怎样的奖赏呢

一名男子发现了一张以巨头 Haribo 名义发行的价值 460 万欧元的支票。

据《独立报》报道,这张支票是由一家连锁超市发给这家糖果制造商的,但丢失了。

据当地媒体报道,他们没有要求他退钱,而是告诉他销毁支票并向他们发送照片作为证明。

一名男子发现了一张以巨头 Haribo 名义发行的价值 460 万欧元的支票。来自法兰克福的 38 岁的 Anouar G 在等待他要去探望母亲的火车时注意到了这张支票。

这位 38 岁的男子看到这张支票的价值是 4,631,538.80 欧元,感到很惊讶:“上面写着这么多钱,我都说不出来了。” 据《独立报》报道,这张支票是由一家连锁超市发给这家糖果制造商的,但丢失了。

Anouar 立即联系了 Haribo,告知该公司他有一张他们名字的支票,因此其中一名律师联系了他。

据当地媒体报道,他们没有要求他退钱,而是告诉他销毁支票并向他们发送照片作为证明。他照办了,几天后,他收到了哈利波特寄来的一个盒子,里面只有六袋糖果。

对于 Anouar 来说,奖励微乎其微,但 Haribo 表示:“因为这是一张名义上的支票,除了我们公司,没有其他人可以收取这笔钱。我们给他寄了我们的标准包裹作为感谢。

罗华新闻社

【昨日好人】1990年4月3日下午,山东菏泽地区鄄城县烟草公司现金出纳吴明生,携带现金支票1.07万元,现金3.8万元,去县工商银行办理存款手续,不料钱包丢失。赵弟友遇之,疾呼不应,遂将钱包寄存。待查明失主后,急奔告之,并带领失主取回钱包,使数万巨款失而复得,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女孩出生14天被遗弃在垃圾桶,养父扛煤气罐供她成博士,24年后亲爸拿50万支票来认亲,她一句话让其哑口无言】1987年冬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湖北孝感的肖崇阳和妻子祁春兰,在去医院看病的路上,发现一个出生10多天的婴儿在垃圾桶里啼哭!

孩子冻得脸色发白,嘴唇发紫:“天气这么冷,孩子很危险!”夫妻俩顾不得多想,把孩子抱回了家。

孩子暖和过来后,她们去派出所报备,然后四处打听有没有人家丢失了孩子。但跑了整整一天却没有任何收获。

肖崇阳38岁退伍后在国营棉纺厂工作,之后跟祁春兰相恋、结婚

,两人却一直没有孩子。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从小就体弱多病的祁春兰,身体也越来越不好。要个孩子,对夫妻俩来说成了一件非常奢侈、越来越渺茫的事情。

这个弃婴的出现,给夫妻俩带来很多温暖和快乐,两人决定:如果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咱就先养着,以后找到了再还给人家!

肖崇阳从未放弃过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还曾经到处张贴寻人启事。但没有任何关于她父母的消息,派出所那边也没有动静。

也许,这是老天的安排。夫妻俩办理手续后,正式收养了这个孩子,并给她取名叫“晶晶”,意为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亮晶晶。

没多久,肖崇阳的工作单位进行改制,下岗后的肖崇阳做过搬运工,工地小工和装卸工,只要能赚钱,什么重活脏活他都干。

后来找了一个送煤气的工作,每天天不亮就挨家挨户地送,直到天黑才回家。

赚钱不容易,家里的开支大部分用在晶晶身上。他们两夫妻非常节俭,一双袜子都舍不得买,而是用废弃布料自己缝制。

2001年,肖晶晶已经是个14岁的初中生了。就在这一年,祁春兰确诊癌症晚期。

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她把晶晶的身世告诉了她,临终之际叮嘱丈夫:“不管多难多苦,都要让晶晶念书,这是她唯一的出路!”

为了让养女安心读书,肖崇阳每天打三份工,天不亮就给食堂买菜,白天送煤气罐,下班后还要帮人家清理垃圾:“孩子没有了妈妈,我不能让她受半点委屈!”

女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把钱省下来尽量保证女儿的营养,自己则是每天早上煮一锅粥,凉了之后分成3块,就是一天的伙食。

肖晶晶无意中看到爸爸的伙食后,心疼地哭了:“以后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你不吃我就不吃!”

肖晶晶不但乖巧懂事,学习也一直名列前茅,如愿考上了华中农业大学。

开学前一天,他对女儿说:“你只管好好学习,钱的事有爸呢,别担心!”

,肖晶晶被直接保送读研,继续在学校攻读预防兽医专业,成了学校里的明星人物。

,她以优异成绩取得硕士学位,被学校直接推荐到加拿大留学,攻读生物工程博士。

从学校到村里甚至当地媒体,都在大张旗鼓地宣扬她励志又感人的事迹。

9月的一天,肖晶晶正独自在家,一对珠光宝气的夫妻找上门来,自称是晶晶的亲生父母。

他们准确说出了她身上的胎记形状和位置,还说如果她不信,可以去做亲子检测。

可晶晶一口回绝:“不必了,既然你们当初抛弃了我,现在也没必要再找我了,我过得很好,你们请回吧!”

令她没想到的是,男人居然拿出一张支票:“晶晶,跟我们回家吧,这里有50万,是给你的补偿!”

肖晶晶看着那张支票笑了:“如果当初我被冻死了呢?”

两夫妻怔住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晶晶继续说:“我有爸爸也有妈妈,我爸爸叫肖崇阳妈妈叫祈春兰。我和你们没任何关系,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肖晶晶从加拿大留学回来在上海工作,她把养父接到身边照顾。

,晶晶的亲生父母通过某电视台寻亲节目,试图通过节目组、主持人和观众的多番压力,让她“认”自己的亲生父母。

镜头前,她的父母泪流满面,哭得痛不欲生。但晶晶不为所动:当初被抛弃的时候她无法选择,可如今她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不管父母说得如何感人肺腑、哭得怎样伤心欲绝,她只淡淡对着镜头说:“我不愿意!”

晶晶的父母之所以时隔20多年来认亲,与其说是因为他们爱孩子,不如说他们更爱自己:把已经读博士的女儿带回家,既可以让自己有面子、让养老多一份保障,还可以消除当初遗弃亲生女儿的愧疚,一举多得!

但人心都是肉长的。肖晶晶虽然和养父母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却远远超越了亲生父母:没有养父母当初的善举,说不定自己早已冻死饿死在垃圾桶里;没有养父母含辛茹苦、视如己出的抚养,她不可能上大学、读博士,自己的生命、前途等等,都是养父母给予的。

肖晶晶的选择是对是错?其实这种事情没有标准答案,没有对错之分。她怎么选都是她的权利,都有她的道理。

亲生父母也怨不得女儿:当他们把出生14天的女儿放进那个垃圾桶里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失去了为人父母的资格!

晶晶的选择是对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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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的夫人来美随身带来50万美元!”这是1927年9月9号,《旧金山日报》的头版头条。

当天,华侨办的《侨声报》立刻做了转发,并加上评论:“蒋介石何来如许美金?”

又说:“苟非贪污,中饱各地华侨输助的北伐军捐款,既为新得的赃款!”

于是,各地华侨怨声四起,不愿意再捐款。

国内,得知消息的蒋介石更对这位夫人陈洁如恼火。

原来,当初,蒋介石在把兄弟张静江家里遇见陈洁如的时候,一见钟情,于是用尽方法抱得美人归。

但是这种爱只持续了六年。

六年后,蒋介石开始着手“蒋宋联姻“。

这样一来,陈洁如成了最大的阻碍,蒋介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要想得到宋子文的财政支持,必须娶宋美龄为妻,哄陈洁如以大局为重,暂时回避一下,并在他们的大媒张静江面前,蒋介石承诺:“五年后与洁如恢复夫妻关系。”

张静江出谋划策,让两个女儿陪同陈洁如去美国留学深造。

1927年8月19日,蒋介石把陈洁如哄上船,当时只有21岁的陈洁如,怎么会看出蒋介石的阴谋诡计?

因为是第一次出国,陈洁如对于国外的一切习惯、规矩都不懂,还好有张静江的两个从小在外国长大的女儿陪伴,稍稍缓解旅途的寂寞。

虽然两位小姐多次出入国门,但是很多琐碎的小事都是由仆人帮忙办理的,在外轮上的办事规矩也不太懂。她们三个人上船之后,账房按照惯例通知旅客,如有贵重物品,可交给账房先生保管,否则,一旦遗失,轮船公司概不负责。

陈洁如随身带着一张50万美金的支票,怕一旦遗失酿成大祸,于是就交给了账房保管。

当地的新闻记者知道蒋介石的夫人赴美之事,都想拿到第一手新闻。其实,当时驻美使馆早就接到电报,要他们千万保密,不要陈洁如与记者接触。

但是记者无孔不入,知道采访陈洁如不成,就去找张静江的两个女儿,而张家姐妹也早已得到关照,一问三不知。

记者转而去采访轮船上的服务人员,问陈洁如的生活起居,账房先生说“这些我到不知道,不过他们曾有一张50万的支票,交给账房保管。”

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报纸上登出了陈洁如赴美随身携带50万美金,随着各大报纸的转发,一时间舆论大哗。

后来,传出这笔钱是用来购买军火的,陈洁如的生活费只是占一小部分,事情才慢慢压下去。

而陈洁如已经从报纸上看到蒋介石的结婚启示,蒋介石公开否认有陈洁如这个妻子存在,陈洁如痛不欲生,决定跳河自杀,幸好被一位老者救下。

5年后,蒋介石当然不能履行与陈洁如恢复夫妻关系的诺言,这下不但伤了陈洁如的心,更是把把兄弟张静江给卖了,张静江在陈家母女面前无话可说,在妻子面前也交代不过去(陈洁如与张静江的而妻子朱逸民是同学兼好友)。

这样一来,张静江对蒋介石很有意见,中国人重承诺,讲究“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他觉得蒋介石做人有问题,从此渐渐疏远了他。

是啊,朋友也好,爱人也罢,对轻诺寡信的人,是不可信、不可交的。#话题大发明家# #当年那些人那些事#

我还真没遇到过捡这么多钱的时候,等我捡着钱了再告诉你。

盖世小新y

面试官:你捡到9000元,失主说少了1000元,你该如何解决?失主:原来这里有1万元,现在只有9000元,你一定藏了1000元,快交出来对不起,虽然我找到了你的钱包,但我找到的时候是这样的。现在我还给你的还是这样。从法律上讲,我有义务归还,但法律也没有规定我应该承担损失-在收到期间保存/保存的义务。失主:NND,拿着里面的钱不肯承认吧?你声称钱包里有一万是你的主张,不代表里面真的有一万,因为双方打开确认的时候只有9000,你甚至可以主张里面有国家秘密。有2万美元,3万美元,吴氏菊的照片,甚至数亿张未知支票。可惜这一切都和我无关,你不能用个人主张代替证据。如果个人主张可以代替证据,那么我也可以认为这个钱包不是你的,而是你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替换了钱包里的个人资料。失主:里面的钱被你偷了1000,少给我长篇大论。我已经报警了。警察来之前不要想去!我提醒你,我今天要主持公司会议,如果你愿意承担因为我不能按时主持会议造成的损失,那么我愿意继续等待你,彻底处理,如果你不愿意承担我的损失,那么警察来我只做失物登记会离开,至于你的主张你可以提到警察。警察是执法部门。如果警察有证据表明我藏了1000元,我愿意承担。假如你只丢失了1000元的证据,那我就不理会了。

很简单,这不是你丢的钱!!!

盖世小新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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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9000不是你的[捂脸][我想静静]

盖世小新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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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捡到了,有失主来认领,我先问他丢失的金额,说出来的、金额不符坚决不给他,交给警察避免麻烦,凡事多要学会把主动权落在自己手里,就不会被动了。

盖世小新y

面试官:你捡到9000元,失主说少了1000元,你该如何解决?失主:原来这里有1万元,现在只有9000元,你一定藏了1000元,快交出来对不起,虽然我找到了你的钱包,但我找到的时候是这样的。现在我还给你的还是这样。从法律上讲,我有义务归还,但法律也没有规定我应该承担损失-在收到期间保存/保存的义务。失主:NND,拿着里面的钱不肯承认吧?你声称钱包里有一万是你的主张,不代表里面真的有一万,因为双方打开确认的时候只有9000,你甚至可以主张里面有国家秘密。有2万美元,3万美元,吴氏菊的照片,甚至数亿张未知支票。可惜这一切都和我无关,你不能用个人主张代替证据。如果个人主张可以代替证据,那么我也可以认为这个钱包不是你的,而是你在我不注意的时候替换了钱包里的个人资料。失主:里面的钱被你偷了1000,少给我长篇大论。我已经报警了。警察来之前不要想去!我提醒你,我今天要主持公司会议,如果你愿意承担因为我不能按时主持会议造成的损失,那么我愿意继续等待你,彻底处理,如果你不愿意承担我的损失,那么警察来我只做失物登记会离开,至于你的主张你可以提到警察。警察是执法部门。如果警察有证据表明我藏了1000元,我愿意承担。假如你只丢失了1000元的证据,那我就不理会了。

1939年香港,杜月笙在酒楼结束用餐后,发现钱包竟不翼而飞,他大惊失色,最后不惜动用黑白两道的人抓住小偷!

身为一大富豪,丢失一个小小的钱包,对杜月笙而言并不算什么,为何他如此大动干戈?这件事还要从1937年说起。

1937年11月,日本特务土肥原贤二找到杜月笙,他开门见山地说,日军即将攻入上海,希望杜月笙能认清局势。另外,他要建立一个“上海市民协会”,希望杜月笙出任会长一职。

听完这些,杜月笙心里清楚,一旦答应了土肥原贤二的条件,他就成了为人不齿的卖国贼。他以“考虑考虑”为理由,暂时打发走了土肥原贤二。

随后,杜月笙和他的心腹商量此事,他不可能去当汉奸,但他又不想招惹日本人,最终决定暂到香港避难。

转眼间就到了1938年底,杜月笙来到香港已一年有余,就在此时,汪精卫突然公开向日本人投降,当起了大汉奸。

当时,汪精卫身处越南,本和杜月笙的关系不大,但他手下的周佛海等重要人物全都在香港。万一他们未来帮助日寇,那杜月笙在香港的生活就不太平了。

为了自身的安全,杜月笙决定投其所好,讨好汪精卫集团,便凑出50万港元赠给汪氏集团。

杜月笙深谋远虑,他肯定不能把钱白白地拱手送人。于是,他让周佛海起草了一份收据,并要求汪精卫亲笔签字。

这样,汪精卫获得了经济支持,杜月笙也有了心理保障。这件事处理完后,杜月笙便把收据放进了钱包里。

1939年1月,办妥完事情的杜月笙来到一家酒楼用餐,坐下后,他随手将钱包放在了凳子上。

用餐期间,发生了两件不愉快的小事:一个老乞丐不慎将杜月笙的钱包碰到地上,三名醉酒大汉撒泼打诨时钱包再次被扫落在地,杜月笙并未在意。

餐后准备结账时,他发现钱包竟然不见了。杜月笙当即变了脸色,里面的钱倒无所谓,但那张收据可丢不得。

事情发生后,杜月笙立即想到了刚才和钱包有接触的人,可他们此时早已离开了。

情急之下,杜月笙向当时香港新威帮的老大麦和尘请求帮助,并拿出两万港元的支票作为酬谢。

由于当时香港帮派之间的紧张关系,麦和尘又请了警界的朋友杨有斋帮忙,在他的暗中调查下,发现三个大汉和乞丐并没有拿杜月笙的钱包。

那么到底谁偷了钱包呢?

杜月笙再次将那天的事情回忆了一遍,认为除了调查过的这几个人,还有上菜的跑堂很可能也接触过钱包。

杨有斋立即派人去跑堂的住处搜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钱包,只不过里面的钱全部被拿走了。

打开钱包,杜月笙发现收据完好无损,为表达感谢,又赠给了他们很多黄金,这件事就此告一段落。

杜月笙一生花钱从不吝惜,处事圆滑,获得了事业上的极大成功。

但从上面这件事看来,他虽然没有答应日本人做汉奸,但同时又支持了汪精卫,信仰不够坚定,这也许注定了他的结局不会完美。杜月笙晚年生活凄凉,至死也没能回到牵肠挂肚的上海。

文|小亓

编辑|果酒

#头条历史# #杜月笙#

【家有“漏风”小棉袄,偷拿母亲血汗钱】

近日,北京大兴。罗老太来到银行要取去年存的6万元钱,存单拿出给到柜台却被告知是假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存完为了防止丢失,将存单缝在衣服内藏了起来,怎么拿出来就变成假的了,钱就这么突然“不翼而飞”了,老人当场就崩溃了。

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边安抚老人,劝老人先不要那么激动,查明原因才重要。老人打电话给了女儿,这才得知是女儿替换了存单,钱早就被其取走。万万没想到是自己亲生女儿所为,老人的血汗钱就这么被偷走,真是要了老人的命了。我们来一起看看:

1⃣️母女两为什么会这样?

从罗老太给女儿打电话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俩人的关系并不想一般较亲密的母女关系,说话比较冷漠,老人都是质问的口吻,表示自己藏得那么深还是被女儿偷走,胆子也太大了。情绪激动且愤怒,直接报警就让警察将女儿抓起来。

看到这一幕真的还是挺让人心酸的,一般家庭面对这事,大多数还是会选择亲情的,可罗老太这个态度,还是钱更加重要,不得不说,在教育上罗老太是失败的,女儿今天的行为也是在受着母亲一点一滴的影响,两个人都有责任。

2⃣️女儿的行为犯法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罗老太的6万元按照规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但一般情况下,子女偷拿爸妈的财物,基本都会被认定是家务事。如果真的有这种行为,只要获得家人谅解,也不会被认定是犯罪,就算是追究刑事责任,也会酌情从宽处理。

但就算女儿躲过了盗窃罪,却还是因伪造银行存单被拘留,可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伪造金融票证罪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

罗老太的钱没了,女儿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这6万元导致了家庭的破裂,真的是让人惋惜。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有时候亲人面前也得留一手,罗老太真的是即可怜,又可悲!大家来说说你们的看法?

#北京头条#

#女儿偷母亲存款单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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