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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汇总16篇)

时间:2020-04-08 2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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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汇总16篇)

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词范文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回顾过去,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如何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是每个人追求职业发展的目标。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优秀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启示。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一

安徽海华律师事务所郑先林。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卫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错误、证据不足,辩护人依法为被告人方卫作无罪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方卫对熊军不构成刑讯逼供,更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依据我国的刑法第247条的规定,构成刑讯逼供罪,客观方面必须要有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如果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则必须是刑讯逼供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重伤、残疾、死亡的结果即必须符合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规定的构成要件。本案并不符合上述情形。

(一)指控被告人方卫对熊军实施刑讯逼供证据不足。

2、审讯椅的来源合法、使用方法合理。到办公室之后,方卫等人搬来局里统一定制的审讯椅让被害人熊军坐下并做思想工作,由于熊军情绪激动,为防止其自杀、自残,方卫等遂用审讯椅上的电缆线将其固定在椅背上,但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审讯椅由县公安局十几年前统一制作,不是方卫、王辉私自制作,局里所有审讯椅上均绑有电缆线,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用头撞挡板自残,并非被告人方卫等人专门安装。而且电缆线并非绑在人体上,而是固定在审讯椅上,与人体有10厘米左右的距离,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使用的审讯椅差异不大。因此,本案所用的审讯椅来源合法、使用合理,不是一种专门制作的刑具。被告人方卫使用该椅讯问熊军,完全合法。

3、被告人方卫没有饿熊军。当晚六点左右,被告人方卫等欲盛饭给熊军,但熊军称不愿意吃,问他要不要喝水,其称要喝水,于是方卫端水给他。被告人方卫没有故意饿熊军,是熊军自己不愿意吃,侦查人员既没有强迫嫌疑人吃饭的权利,也没有强迫嫌疑人吃饭的义务,这里请注意,没有进食与故意不给食完全是两个性质的行为,因此方卫对熊军没吃晚饭不存在过错。

5、被告人方卫没有冻熊军。现有证据证实,当晚空调一直开着,室内并不寒冷,熊军除上厕所之外,一直在室内。方卫亦同在该办公室内阅卷办公,如果熊军上厕所时受寒或者因为冬季相对其他季节客观存在的气温低下诱发心脏病,被告人方卫对此亦不存在过错。

6、被告人方卫积极采取措施对熊军施救。观察到熊军发病之后,被告人方卫积极施救,并及时拨打120救护,其行为也无过错。

(二)被告人方卫对熊军的死亡主观上不存在故意。

2、被告人方卫在笔录做完之后让熊军在审讯椅上睡觉。但是该行为既非逼取口供的刑讯逼供行为,亦非故意伤害熊军的行为。而且按常理分析,一个正常人没吃晚餐,接受7个多小时问话并坐在审讯椅上过夜根本不会造成伤残、死亡后果。因此被告人方卫对熊军的死亡结果,既不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更不存在希望或放任的故意。

(三)被害人熊军的死亡与被告人方卫的讯问行为并没有因果关系。

2、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为检验意见书,并不是鉴定结论,仅为鉴定人员的一种主观分析意见,鉴定结论才是证据的一种,即使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亦必须符合证据的三限,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3、我们对高检技鉴字89号检验意见书“外来因素和其心脏潜在病变共同参与了死亡过程,其中寒冷等外来因素起主要作用,”持有异议,这个检验意见完全是鉴定人员主观上的认识,不客观的案情介绍将影响意见的形成,不同的鉴定人员可能得出不能的结论。本案作为检察机关自侦的案件却使用本系统鉴定部门的检验意见,实有失公允。

4、高检技鉴字()89号检验意见书仅凭死者肺部及肾上腺呈现较明显的应激改变,就断定死者机体处于由寒冷而引起的“高度应激状态”,但是后面紧跟一句“依据目前的送检材料确定冻死尚缺乏充足的依据(如死亡现场情况、衣着、尸斑等)”。

请注意,本次鉴定所缺乏的材料足以影响鉴定结论:第一,死亡现场空调开放,温度适宜;第二,死者衣着冬装;第三,尸斑呈淡紫色,而冻死尸体尸斑应呈鲜红色或者樱红色等鲜艳颜色;第四,死者临死时抢救被抬到室外,室内外温差大,凌晨室外气温极低,足以引起立毛肌收缩和造成“苦笑”表情。此外,冻死尸体呈现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特征就是胃粘膜出现弥漫性红斑,而死者尸体却未呈现。第五,死者死后其尸体在室外存放四个小时,可能造成尸体呈现寒冷迹象。第六,被害人死前,进行过人工呼吸与按摩等抢救,照片上的面部表情亦不能反映被害人死前的真实状况。因此,我们申请补充送检材料并重新鉴定。

5、退一步讲,即使认可该检验意见书,熊军的死因系由寒冷、饥饿等外部因素引起心源性猝死,如前所述,这些外部因素也不是被告人行为造成的。秋冬季节本身就是心脏病的发病高峰期,冬季气温较低是客观的自然现象,非被告人方卫所能改变。当晚熊军本人不愿吃饭,被告人方卫亦无强迫嫌疑人吃饭的义务。由此,导致熊军死亡的外部因素及内部因素均与被告人方卫的行为无关。

二、指控被告人方卫对李政、潘世讨进行刑讯逼供证据不足。

(一)指控被告人方卫对潘世讨实施冰冻行为证据不足。

1、潘世讨在黄山市检察院两次讯问笔录中的冰冻指证自相矛盾。

潘世讨亲自否定在《讯问笔录》中的冰冻指证,称在押期间多次受检察机关对他加刑或减刑的威逼、利诱,才作出了对方卫、王晖不利的虚假供述。祁门县提供的民警李德清与潘世讨的四份《谈话记录》、潘世讨写的《潘世讨黄山区提审经过》,潘世讨11月10日《询问笔录》及同步影音资料等,均承认自己对被告人方卫系错误指证。

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证明了被告人方卫未对潘世讨实施刑讯逼供。

(二)指控被告人方卫对李政实施冰冻行为证据不足。

1、李政在黄山市检察院两次讯问笔录中的冰冻指证存在不实。

李政在2月24日的《讯问笔录》中指证将冰搞碎绑在缠在他“胸口、肩膀、大腿还有肚子上”,在4月20日的《讯问笔录》中指证只有两袋冰,前后两次指证存在矛盾。

2、李政在看守所的就医用药情况也能证明遭受冰冻为不实指证。

4、由于潘世讨指证被冰冻系检察机关“加刑或减刑”的威逼、利诱下所作的伪证,因此李政的指控亦不能排除伪证的嫌疑。

(三)指控被告人方卫对李政喷射催泪瓦斯证据不足。

1、检察机关对李政有多次讯问笔录,其中黄山市检察院对李政的两次讯问,李政并没有指证被告人方卫对其喷射过催泪瓦斯。李政的指证亦不能排除有虚假陈述的嫌疑。

2、证人陈红伟在《询问笔录》中并称“我们同监室的人看见李政胸前和生殖器附近皮肤有发红、脱皮现象……他讲是祁门县公安局抓他的人用瓦斯喷的”,该份证据只是一份间接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方卫向李政喷射了催泪瓦斯。第一,陈红伟是听别人说的,他本人并没有看到;第二,其证词没有指证是被告人方卫向李政喷射催泪瓦斯。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结合的情况下,该间接证据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3、三名同监人的证言中没有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又未出庭作证,真实性无法核实。

4、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方卫未对李政实施刑讯逼供。

(四)起诉书所称被告人方卫对潘世讨喷射催泪瓦斯无证据。

1、潘世讨从来没有指证是被告人方卫对其喷射催泪瓦斯。

2、李政、潘世讨的入所健康检查表、健康检查笔录、狱医方纪新、祁门县看守所副所长李德清、祁门县公安局干警吴丽国的《谈话记录》均证实二被害人在9月26日凌晨入所时体表正常,除李政因骑摩托车摔伤之外,均无体表异常情况。

3、潘世讨称在押期间多次受检察机关对他加刑或减刑的威逼、利诱,才作出了对方卫、王晖不利的虚假供述。祁门县提供的民警李德清与潘世讨的四份《谈话记录》、潘世讨写的《潘世讨黄山区提审经过》,潘世讨月10日《询问笔录》及同步影音资料等,均承认对被告人方卫系错误指证。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方卫在客观上没有对被害人熊军、李政、潘世讨实施过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等刑讯逼供行为,对于被害人熊军的死亡,被告人方卫不存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亦不符合刑讯逼供罪的转化条件,依法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二

*方:xxx*别:x,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号:xxxxxx。

乙方:xxx*别:x,xxxx年xxx月xx日出生。

*号:xxxxxx。

20xx年8月24日双方因一般琐事致使*方受到伤害,事后经乙方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双方就此事达成和解,乙方自愿赔偿*方的各项损失。*方鉴于乙方的悔过表现,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在自愿友好的氛围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赔偿*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万元(大写:),该赔偿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支付给*方。

第二条:鉴于乙方事后能够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方的各项损失,属于有悔过表现,*方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并向有司法关机关出具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谅解书。

第三条:*方已经收到乙方全部赔偿款元,*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双方就此事一次*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乙各执一份,一份交相关机关留存备案,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谅解书。

*津区*法院、*津区*检察院、*津区*局: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三

(一)标题。可写^v^关于(人)案的辩护词^v^。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v^辩护词^v^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v^坦白从宽,抗拒从严^v^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v^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xx年x月x日。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无犯罪事实的,可以请辩护人根据无罪辩护的相关要点来进行无罪辩护,但对于无罪辩护如果发现存在犯罪事实的,则是不可以再次适用于从轻处罚的判罚原则,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来作出合理的选择。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四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告人l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l某,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结合庭审活动,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在发表正式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首先对这起伤害案件中遭受不幸的被害人深表痛心。在此,被告人及其亲属也委托辩护人向被害人家属转达其最深深的忏悔!但是,痛心之余,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有责任依法就本案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予以阐述,以协助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作出公正的判决。

一、同意被告人y某的辩护人关于y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观点。由于过失不能构成共犯,如果y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那么,被告人l某、p某不构成犯罪。

二、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被告人l某不构成犯罪。辩护人在此作无罪辩护。

(一)被告人l某、p某由始到终没有伤害f某的故意。

第一,根据y某、l某的供述,......l某与f某没有仇恨,没有伤害f某的动机。

第二,根据被告人y某的供述,y某与f某是认识的,可以说得上是朋友关系......说明y某本来是没有伤害故意的,l某、p某就更加不可能产生伤害的故意。

第三,l某关于“感觉到y某可能要打f某”口供中的表述只是一种猜测,更加没有与y某达成共识,甚至共谋。

综上所述,l某没有产生过伤害f某的故意,也没有产生过帮忙他人伤害f某的故意。

(二)被告人l某与p某没有对f某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

(具体描述)。

(三)l某没有因故意或者过失而置f某于危险境地。

l某不是f某有特定义务的人,也没有与f某存在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关系,双方都是成年人,l某没有照顾f某的义务......

(四)被告人l某对f某受到伤害无法预见,对f某的处境存在危险也无法预见。

(根据供词等证据相互印证说明)。

综上所述,被告人l某没有伤害的故意与行为,无法预见特定的危险性,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是一起命案,固然要慎重处理,必须严格把握刑诉法的证据标准,必须达到证据确凿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该判无罪就应当判无罪。

三、在法院认定l某有罪的情况下,请考虑以下从轻处罚情节:

1、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自动投案:虽然归案时没有如实供述,但起码是自愿地、自动投案,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3、l某是家中独子,家中还有接近六十岁的母亲需要赡养;而且还有一个两周岁的孩子需要抚养。请求法庭予以考量。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考虑、接纳。谢谢!

律师事务所律师。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五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xxx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xxx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一审辩护律师参加诉讼。通过查阅卷宗并会见被告人,辩护人了解了基本案情;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第一部分:对定罪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xxx并不构成故意杀人。

一、被告人无让被害人喝洁厕净的主观故意,无强迫行为,也无帮助自杀行为。

卷二第8页笔录“yyyy叫我和他一起喝农药,我说屋中没有农药,他说,厕所有药,叫我去拿,我就到厕所去把洁厕净拿了出来,他叫我把洁厕净拿过来后,他叫我倒在杯子中”。卷二第14页笔录”我倒出来的目的是吓yyyy,而且我心里面认为他不会喝的,但实际上他却喝了半杯”以上事实充分说明yyyy自己提出喝洁厕净,并喝了洁厕净。被告人倒洁厕主观上仅仅是吓被害人,也认为被害人不会喝,无让yyyy喝洁厕净的主观故意,在喝洁厕净整个过程中,被告人无逼迫行为,也无帮助行为。

二、被害人死亡应属于个人自杀行为导致。检查机关在《起诉书》中提到的“准备双方同时喝下”的事实不属实。

对于被害人死亡系个人自杀有如下证据可佐证:卷二第7页笔录:“.....yyyy叫我去买毒药一起同归于尽,我没有听他的”,二第8页笔录“yyyy叫我和他一起喝农药,我说屋中没有农药,他说,厕所有药...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六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xx年x月x日。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无犯罪事实的,可以请辩护人根据无罪辩护的相关要点来进行无罪辩护,但对于无罪辩护如果发现存在犯罪事实的,则是不可以再次适用于从轻处罚的判罚原则,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来作出合理的选择。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七

(一)标题。可写^v^关于(人)案的辩护词^v^。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v^辩护词^v^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v^坦白从宽,抗拒从严^v^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v^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_。

xx年x月x日。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辩护人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情况,应当在法律适用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如果对贪污项目资金无罪的情况进行认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就无罪的相关情况进行辩护,并提供诸如不在场证明或者没有作案动机的相关证据文件。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八

广东省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广东瀛双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以及张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张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我们多次会见张某,详细阅读本案的案卷材料,对本案案情已有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主要观点如下: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九

_______因无证贩卖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刑事拘留,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被批准逮捕。被查获的烟花爆竹,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含有黑火药______________公斤。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王某某的家属委托我们在侦查阶段担任王某某的律师并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担任其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申请会见了_______,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

结合初步了解的案情,我们对相关法律进行了全面的搜索研究,包括《刑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生产烟花爆竹配制烟火药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的答复》(法研[20__]85号)、_______高级人民法院、_______人民检察院、_______公安厅《关于办理违反爆炸性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等,得出的结论是:

_____________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其无证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我们及时把我们的意见与公安办案人员沟通,但并未引起其重视,最后公安机关还是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分到本案公诉人手中后,我们及时去复制了案卷,并会见了_______。通过阅卷和会见,我们对案情有了更为全面的把握,结合已经查知的相关规定,我们更加坚信:

_______不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之后,我们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又和公诉人进行了沟通,进一步阐明了我们对本案的意见。然而遗憾的是,仍未引起重视。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我们到法院领取了检察院的起诉书,罪名还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涉嫌买卖黑火药的重量为_______公斤。

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十

安徽百达律师事务所金晓晖。

审判长及各位合议庭成员:

我受安徽百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本案被告人方卫的辩护人。在此,首先对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含山县人民法院刑庭的各位检察官、法官在我履行律师职务时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诚挚的感谢。

通过查阅本案卷宗、会见被告人和今天的庭审,尤其是控、辩双方在证据质证、法庭辩论后,我发表辩护意见,谈谈我对本案的认识,即:在本案中,控方没有证据证明方卫犯有刑讯逼供罪,更谈不上援引该罪法条中致人死亡的条款,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

一、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刑讯逼供的主观故意。

二、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客观上有肉刑或变相肉刑的行为。

在本案中,控方能够出示的所谓证明被告有刑讯逼供行为的证据及点评如下:

(三)12月17日潘世讨被逼供。控方的证据没有,而指控人潘世讨全盘否认指控,认为该指控是被检方侦查人员威逼胁迫而作。此外,当天潘世讨出入所体检表也可证明。

最后,需要指出:李政在其盗窃案一审判决后,以其受到刑讯逼供为由上诉,黄山中院发回重审后再次被判决构成犯罪,李政再次上述后二审裁决维持一审判决。在重审判决及二审裁定中,李政、潘世讨的口供及辨认现场的笔录均被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恰恰证明了被告人在对熊军一伙盗窃犯罪的侦查活动中没有违法。

综上,控方没有指控被告犯有刑讯逼供的直接证据。所谓的间接证据支离破碎,未形成证据链条,更经不起推敲。

所以,在本案中,控方没有证据能证明被告犯有刑讯逼供罪。请求法院依法裁判,宣告被告人方卫无罪。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十一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v^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v^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不再追诉。

b从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xxx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v^处拘役,并处罚金^v^,该处法律规定属于。

a援引法定刑b绝对确定法定刑c相对确定法定刑d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危险驾驶罪b交通肇事罪c故意伤害罪d过失致人重伤罪。

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

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5万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下礼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a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b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d甲构成徇私枉法罪,乙不构成犯罪。

15、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示,将一名^v^不听话^v^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16、下列选项中,应以一罪定罪处罚的是。

a、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并杀害检察人员的。

b、生产伪劣产品,并以威胁方法抗拒查处。

c、收买被拐卖妇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d、走私xxx,并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

17、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规定的是。

a、在长途汽车上显露匕首窃取财物的,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b、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一幅口袋内财物的,属于扒窃。

c、一年之内在公共场所扒窃两次的,属于多次盗窃。

d、进入宾馆客房窃取财物的,属于入户盗窃。

18、质监局局长甲明知某食品加工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但未依法采取措施,致食用该厂食品的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社会影响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食品监管渎职罪。

b、玩忽职守罪。

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d、滥用职权罪。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20、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伤,二年期满后,对甲应。

a、减为无期徒刑。

b、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c、执行死刑。

d、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8日。

d、3月9日。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a、抵押关系。

b、遗嘱继承关系。

c、侵权赔偿关系。

d、婚姻关系。

23、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是。

a、免除丙欠乙的1万元债务。

b、撤销乙患病前低价卖给丁的合同。

c、用乙的存款为乙支付医疗费。

d、为防止乙出门用铁链将其锁在家里。

24、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发生不可抗力。

b、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

c、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5、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名誉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配偶权。

2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

c、甲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d、乙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

27、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堆手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

a、甲母b、甲c、乙村d、国家。

a、甲、乙、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30、甲购得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获得该作品的。

a、著作权b、复制权c、修改权d、原件展览权。

31、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时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高校与乙共同承担。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3、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分担。

d丙自己承担。

34、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a损害发生时。

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

c侵权行为实施时。

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

35、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张某,公司签订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董事会决议。后张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不知情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张某的代表行为。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36、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

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乙承担全部责任。

d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37、甲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嘱。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遗赠失效。

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c该遗赠不生效。

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

38、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a甲偿还5万元赌债。

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c丙倍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

d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

根据下列案情,回答39,40题。

3月12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与当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合同约定乙于3月15日支付全款,双方于3月20日前办理过户登记。乙依约支付房款后,因甲出差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7月10日甲又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39、关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和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c甲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d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丙之间的合同待定。

40、8月1日,乙将甲诉之法院。此时,

a预告登记有效,但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b预告登记有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c预告登记失效,丙取得房屋所有权。

d预告登记失效,但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十二

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__________________。

辩护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十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v^刑事诉讼法》和《^v^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被告人l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l某,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结合庭审活动,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在发表正式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首先对这起伤害案件中遭受不幸的被害人深表痛心。在此,被告人及其亲属也委托辩护人向被害人家属转达其最深深的忏悔!但是,痛心之余,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有责任依法就本案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予以阐述,以协助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作出公正的判决。

一、同意被告人y某的辩护人关于y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辩护观点。由于过失不能构成共犯,如果y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那么,被告人l某、p某不构成犯罪。

二、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被告人l某不构成犯罪。辩护人在此作无罪辩护。

(一)被告人l某、p某由始到终没有伤害f某的故意。

第一,根据y某、l某的供述,......l某与f某没有仇恨,没有伤害f某的动机。

第二,根据被告人y某的供述,y某与f某是认识的,可以说得上是朋友关系......说明y某本来是没有伤害故意的,l某、p某就更加不可能产生伤害的故意。

第三,l某关于“感觉到y某可能要打f某”口供中的表述只是一种猜测,更加没有与y某达成共识,甚至共谋。

综上所述,l某没有产生过伤害f某的故意,也没有产生过帮忙他人伤害f某的故意。

(二)被告人l某与p某没有对f某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

(具体描述)。

(三)l某没有因故意或者过失而置f某于危险境地。

l某不是f某有特定义务的人,也没有与f某存在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关系,双方都是成年人,l某没有照顾f某的义务......

(四)被告人l某对f某受到伤害无法预见,对f某的处境存在危险也无法预见。

(根据供词等证据相互印证说明)。

综上所述,被告人l某没有伤害的故意与行为,无法预见特定的危险性,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是一起命案,固然要慎重处理,必须严格把握刑诉法的证据标准,必须达到证据确凿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该判无罪就应当判无罪。

三、在法院认定l某有罪的情况下,请考虑以下从轻处罚情节:

1、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自动投案:虽然归案时没有如实供述,但起码是自愿地、自动投案,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3、l某是家中独子,家中还有接近六十岁的母亲需要赡养;而且还有一个两周岁的孩子需要抚养。请求法庭予以考量。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考虑、接纳。谢谢!

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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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十四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作为胡某某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辩护职责。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依据我国的法律,认为其他几位辩护人的意见有道理,我同意。同时,我也为被告人胡某某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

是否构成刑事故意伤害的轻伤罪,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轻伤的程度,二是被告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三是造成轻伤的原因。下面,就这三个因素提出我的观点:

1、本案的轻伤,是轻伤中较轻的。

2、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与吕某的伤情没有因果关系。

3、从造成轻伤的原因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构不成犯罪。

特别强调的是:对一个轻伤中的起点伤情,受害人有主要过错,不应当追究其他人的刑事责任。否则,有违刑法对权利保护的均衡与公平!

基于以上理由,我提出被告人胡某某无罪的辩护意见,请法庭采纳。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十五

本周由四班担当值日生,总体情况良好,校园秩序良好。

但是,在值周的过程中发现校园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盗用和假冒他人姓名现象严重,犹其是早上东西门的值日生反映,无卡或其它方面不合规范的学生在记名时经常使用一些明星艺名,如西门的"xx班柯景腾"等。更有一些学生明明是值日生认识的,很清楚知道他的班级,学号。姓名,但在登记时却换成了其他班的学生。

2、小部份学生存在恐吓值日生,故意伤害值日生的行为。在需要登记时,有的以家庭背景,有的以"社会背景"来威胁值日生,强迫值日生"放"走他们;还有的学生在迟到违规需扣分时,强行推开值日生逃跑,幽幽当然,这只是极少的现象。

综合上述问题,我们认为:

1、盗用和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实际上是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维护班级荣誉固然是件好事,但做错了事情是需要改正的,一次登记反而会令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时刻警醒自己,更好地避免了下次的犯错。

2、恐吓值日生,故意伤害值日生的情节较为恶劣,严重破坏了校园的风气,在极大程度上对校园的各方面作出了不良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维护校园秩序,建议如下:

1、当值日生需要登记时,麻烦学生出示校园卡或作业本,书籍等,确保登记无误。

2、遇上较为嚣张的学生,最好俩名以上值日生进行处理,不能畏惧他们,向他们"低头",应当秉公办事,坚决地对其行为进行批评登记,若情况难以控制,可寻求老师的帮助。

以上是本周的值周总结,期待下一个班级能更出色地完成任务,华英校园更美好!

故意伤害罪的辩护词范文范本篇十六

虚开增值税无罪辩护词应该包括诸如虚开增值税的事实等内容。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1.虚开的客观行为:

被告人在涉案公司申请领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均有参与,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其可能受人指使,可能存在同伙,但刘某某本人在本案中的作用不容忽视,没有刘某某的参与,中王公司便不可能成立,没有刘某某的参与,中王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发票开具资格便无法获取。

2.虚开的主观故意:受人指使或存在同伙。

3.数额巨大:

虚开二十张面额均为99938.46元和两张面额为98023.93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总金额2194817.06元,涉税373118.94元。

4.本案系单位犯罪:

本案应认定为中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单位犯罪,因中王公司已经注销,可只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刘某某系中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直接责任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参与人,应当追究刘莫某系中王公司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我国增值税是采用比例税率,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

(一)基本税率(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降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低税率外,税率一律为17%。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外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增值税发票的计算税率取决于它属于上述三种税率中的哪一种。

一般来讲我们说的开票金额是含税价,那么在知道上述三种税率的情况下,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反过来讲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

我国任何的纳税主体都有可能会需要缴纳增值税,任何人在若通过非法手段,要求他人为自己许凯值呢购置税的发票,此时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掌握证明其确实虚开增值税的发票之后,若是该民事主体不能做无罪辩护,那么就会被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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