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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A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一份产品功能作为商标保护法庭之友陈述书

时间:2021-05-14 22: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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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A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一份产品功能作为商标保护法庭之友陈述书

国际商标协会(INTA)在一份新闻稿中宣布,其已在江崎格力高(Ezaki Glico)公司诉乐天(Lotte)国际美洲公司一案中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陈述书,此案涉及将产品功能作为商标保护以及基于功能性概念获得商标保护的可行程度。INTA在其陈述书中辩称,法院应批准诉讼文件移送申请,并同意在接下来的时段内审理第三巡回法院判定的上诉裁决。

此案基本纠纷是关于零食产品百奇棒(POCKY Stick)的形状是否具有功能性并由此导致其不能作为商标被美国法律保护。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肯定了地区法院关于百奇棒形状具有功能性的判定。然而它也认为对产品功能评估的恰当检测只能判定其功能是否“实用”。如果是这样,第三巡回法院认为产品的功能性是不可以作为商标被保护的。它还指出,如果产品功能是“实用”的,那么该功能替代设计是否可行就无关紧要了。

在其法庭之友陈述中,INTA指出这种功能性评估的新方法存在着多个问题。首先,它与一个多世纪的判例法以及最高法院和各个司法巡回法院对功能性概念的理解、阐述和适用相冲突。

其次,这种测试忽略了功能性概念的基本原理,它使法院能够区分竞争者使用该产品功能的必要性以及非必要性,必要的产品功能不能获得商标保护,为了竞争使用的非必要的产品功能若竞争对手使用可能会混淆消费者对某些特定来源产生联想。仅关注“实用性”的测试会使竞争对手能够充分利用与特定来源相关的产品功能,从而导致消费者混淆,因为所有产品功能在不同程度上都有一些“实用”目的,否则,就不需要将产品功能融入到产品中。

放弃法院长时间以来功能性判断中适用的审慎准则,在功能性判断中设计的选择和替代产品功能的可用性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支持那种仅在乎产品功能是否“实用”的测试,会引发对目前已注册为商标的数十种知名产品功能给予保护的质疑。INTA的立场是若第三巡回法院有关功能性测试的方法得到广泛适用,那么这将会对品牌所有者和消费者产生巨大的实际影响。(编译自ag-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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